1、朝阳市学生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按其户籍和实际住址到学区对应初中报名入学。朝阳市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户口本、家庭房产证(暂时没有房产证的携购房合同及购房交款收据)、近期家庭交纳水、电、煤气费收据。
2、学生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户口挂靠在其他家庭或单独立户)的,按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到学区对应初中报名入学。朝阳市考生法定监护人父亲与母亲户口不在一起的,按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住址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与其共同居住的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房屋产权证。
3、因特殊情况造成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朝阳市考生,按下列规定办理:
(1)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等原始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
(2)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口未迁入相应学区的朝阳市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在居住地就近入学。
1、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朝阳市考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伴随学生整个学习生涯,原则上终身不变。学籍号分为“G”字头正式学籍号、“L”字头临时学籍号以及“J”字头学籍号三种。较为常见的是“G”字头正式学籍号和“L”字头临时学籍号。
2、“G”字头正式学籍号:具有“L”字头临时学籍号的朝阳市考生经过全国查重和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正式学籍号,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通过学籍系统下发。“G”字头正式学籍号为“G+身份证号”,但朝阳市考生身份证号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下,二者可不相同。
3、“L”字头临时学籍号:学生首次注册学籍后,分配“L”字头的临时学籍号。“L”字头学籍号按照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与身份证号相似,但与身份证号不具有对应关系。“L”字头临时学籍号是朝阳市考生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在办理有关业务时与正式学籍号效力相同。各地各校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应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学生一视同仁。
4、“J”字头学籍号是为暂无公民身份证号或原公民身份证号不可用的朝阳市考生设计的。编码规则与身份证号相同。学生获得身份证号后,可以申请将学籍号更改为“G”字头正式学籍号,但保留原来的记录。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2017年辽宁朝阳市小学升初中的相关政策内容,以及关于学生学籍号的知识,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帮助学生更加了解初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