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就必须考虑我国农村地区的学生面临的问题。如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最终使农村孩子吃亏,那我们的改革是失败的。事实上,城市的学生社会实践可以去科技馆、博物馆,农村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优势,参加生产劳动、亲近大自然。我们要让孩子走出课堂,不要死读书,达到育人的目的就可以了。
试点地区要改革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部分科目作为录取计分科目,除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外,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确定其他具体科目及数量,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中考考生负担。要将体育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或等级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管理机制,与中考改革相衔接、相协调,改变了传统考试“唯分数”录取模式,给不同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发展希望和公平机会,是充满公平理念和创新思想的改革举措。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中考考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要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对象,就是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中考考生。同时,针对当前一些地方考试招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要加强管理,为学生创造公平的升学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