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做到性公布计划,通过市招生办一个渠道录取。市招生办公开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做到公开透明;依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录取,做到公平公正。
就是要求普通高中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入学人数确定开设教学班的班数。坚持公开、均衡、随机、全面等四项原则,在本校“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使用分班软件进行分班,分班方案、分班过程和分班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全市高中“阳光招生”实行“五公开”:
1.中考招生政策公开。公布依据省招生政策、规定制定的实施细则、奖励政策和招生办法。公布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公布各高中招生简章。
2.中考招生计划公开。公布各高中招生计划。
3.中考录取信息公开。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录取时间安排。公布录取结果。
4.中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公布招生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联系方式。
5.对于违规中考招生处理结果公开。对发生的违规中考招生行为及其处理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中考考生在面对“阳光招生”工作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中考考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理性选择学校,梯次填报志愿。千万不要盲目攀高、不要盲目跟风,否则可能会因为中考分数较低既未被第一批次的学校录取,又失去了考取适合自己的学校的机会。
二是市中考招生办公布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后,中考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三是今年市区高中的高一新生录取由市中考招生办统一进行。各高中擅自录取的中考考生市教育局不予认可,一律不予建籍。
四是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今年公办普通高中一律取消择校生中考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