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同市普通高中的中考招生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着力规范高中招生工作秩序,进一步理顺高中招生工作的体制机制,坚决整治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公开措施,确保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有效促进教育公平,为下一步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奠定扎实基础。
二、中考招生计划
(一)、全市各高中学校2017年招生规模轨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大同市2017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另发)执行。年度高中招生计划是各高中学校招生和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年度招生计划性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
(二)、各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三)、今年我市优质高中学校仍实行部分指标到校、定向招生的办法。
1、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大同市实验中学等三所学校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区所属初中学校及南郊区和新荣区。
2、同煤一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矿区所属的初中学校和南郊区。
3、北师大大同附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面向市直初中学校定向招生。
4、大同市实验中学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收“宏志班”。
5、大同三中、市第二实验中学(原大同机车中学)、大同铁一中等三所学校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9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区所属初中学校。
6、同煤二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矿区所属的初中学校。
7、各县(区)要把所属优质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定向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具体事宜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