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录取不分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40分。普通高中采取分段录取的办法:录取时以满分730分为起点,向下每5分为一段依次降分,每个分数段内按志愿优先办法由计算机择优录取。
定向生录取时,在录取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按计划及中考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时,文化课成绩达线,专业成绩合格,按志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体育类的田径项目:省级示范高中中考成绩达到438分,其它高中365分,专业成绩60分以上且专项成绩不低于50分(百分制),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其中:专项成绩100分者,中考成绩降100分;专项成绩90分以上者,中考成绩降50分。
球类(含棋类、游泳等)项目:中考成绩达到365分,专业成绩60分以上且专项成绩不低于50分(百分制),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模特):省级示范高中中考成绩达到511分,其它高中438分,专业成绩60分以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成绩揭晓后,中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7日至9日进行申请复查,过期不再受理中考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应届生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往届生和外返生向报名所在地招考中心(招办)提出申请,申请查卷中考考生必须填写《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试卷复查申请表》(向毕业学校或报名所在地招考中心(招办)领取,也可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站自行打印)。7月10日县(市、区)招考中心(招办)汇总本辖区所有中考考生申请,并在网上进行登记提交;7月11日市招考中心根据县(市、区)招考中心(招办)提交的申请名单进行成绩复查;7月12日市招考中心通过县(市、区)招考中心(招办)或初中毕业学校向中考考生反馈查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