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初中招生需要遵守以下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保证本区适龄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及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2.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入学原则,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少年都享有相应的学位。
4.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责任制”,施教区范围内人户(户籍和其监护人房产证)一致优先安排的原则。
5.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坚持控制班容量(每班50人),促进区域内中小学均衡发展的原则。
6.坚持学籍管理“三不动”原则。一是编班花名和任课教师花名公布后任何学校不得变动;二是迟报到学生入班时不得变动班级;三是编班后城区范围内校际间学生不得变动。
7.坚持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均衡分配、均衡编班、均衡搭配教师的原则。
阳泉市初中招生的具体对象为以下两类:
1、在区教育局取得正式学籍的区属小学应届毕业生。
2、属城区户口在外地就读小学且在7月10日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转回相关手续的适龄少年(所需证件:户口薄、房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及县区教育局学籍专用章的“学生信息确认表”原件)。
各位同学会在哪个班就读是不一样的,所有同学的名单会在教育局集中进行电脑随机分班,新生分班名单在各校醒目位置公示。各位同学可以到自己报名的学校去自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