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7年中招加分及照顾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五类考生可获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中考考生,可于5月31日起开始办理申报手续。
其中,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沈阳市考生志愿照顾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照顾10分参加录取;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中考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
沈阳市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
申报办法:5月31日至6月13日,符合加分及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填写《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登记表》,持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到主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后,交区、县(市)招考办复审,逾期不予办理。
沈阳市招考办提醒:中考考生享受的各种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均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各种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考生只能享受一种,不可兼得。体育、艺术特优生招生录取时,在沈阳市考生文化课成绩与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上予以照顾录取。
1、沈阳市中考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降低1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等奖的沈阳市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可降低5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台湾省籍考生、散居在沈阳市的少数民族中考考生,可降低5分以内投档。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降低15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去年为降低5分以内投档。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17沈阳市中考招生加分及照顾资格,同时为大家整理了中考加分项目的内容,希望小编总结的内容能够帮助学生们更好的理解中考加分的一些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