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晋城市各中考招生院校统招计划具体如下:
1、晋城一中的中考统招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分配计划面向城区和泽州县招生。
2、晋城二中的中考统招计划面向城区和泽州县招生,分配计划面向城区招生。
3、实验中学的中考统招计划、分配计划面向城区招生。
4、晋城三中的中考统招计划面向城区招生。
5、矿区中学的中考统招计划面向城区和泽州县招生。
6、凤鸣中学的中考统招计划面向城区和泽州县招生,分配计划面向城区招生。
7、泽州一中的中考统招计划面向城区和泽州县招生,分配计划面向泽州县招生。泽州县的其余普通高中面向泽州县招生。
其余各县(市)普通高中在所属各县(市)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试点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按《2017年普通高中试行招收特长生的通知》(晋市教基字〔2017〕2号)文件执行,完不成中考招生计划的转为统招计划。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划定全市最低控制线,由市招考中心在中考分数公布时,以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总数为基数,按普、职招生比例原则上划定县城以上(含县城)高中和农村(民办)高中最低控制线,并向社会公示。不达最低控制线的中考考生,中考招生部门不予录取,学籍部门不予注册。
全省普通高中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市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市招考中心网上录取名单是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凡突破招生计划、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严禁为跨区域或本地其他学校学生空挂学籍。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须于8月20日前结束。市招考中心整理汇总本年度中考招生录取有关情况,于9月1日开学前移交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各高中学校于9月15日前到市教育局核对高一新生信息,逾期不予注册。市教育局于9月30日前将审核结果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