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就是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做到一次性公布计划,通过市招生办一个渠道录取。市招生办公开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做到公开透明;依据中考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录取,做到公平公正。
答:就是要求普通高中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入学人数确定开设教学班的班数。坚持公开、均衡、随机、全面等四项原则,在本校“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使用分班软件进行分班,分班方案、分班过程和分班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答:一是中考考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理性选择学校,梯次填报志愿。千万不要盲目攀高、不要盲目跟风,否则可能会因为中考分数较低既未被第一批次的学校录取,又失去了考取适合自己的学校的机会。二是市招生办公布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后,中考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三是今年市区高中的高一新生录取由市招生办统一进行。各高中擅自录取的中考考生市教育局不予认可,一律不予建籍。四是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今年公办普通高中一律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
答:中考考生在各批次招生的学校中任选志愿,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
中考考生在学校教师指导下,凭县(市)区招生办提供的报名序号和密码,登陆互联网,进入到“白城市教育信息网”,点击“白城市中考报名系统”,按目录索引,点击志愿栏目选报学校,确认提交,即完成报考志愿。
各初中在指导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引导中考考生从自身实际出发,理性选择学校,梯次填报志愿。不允许限制或强制中考考生选报志愿。要特别注意协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比例关系。
中考考生报考志愿必须由本人认真填报,因填报有误而影响中考考生录取的,由中考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