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目标:高中阶段招生47786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25327人,中职教育招生22459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2%。各县区高中阶段招生任务分别为:埇桥区,14606人;砀山县,6219人;萧县,10436人;灵璧县,8909人;泗县,7616人。
各县区要依据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按照普通高中教育和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大体相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统一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县区2017年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的具体计划并分解到学校,市直学校招生计划由埇桥区制定。各县区分学校招生计划于5月18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同时电子稿报liuziqiang@vip.qq.com。经审批,市教体局将分县区分学校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同时按要求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省教育厅将依据各学校计划数进行学籍审批。因此,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各县区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各县区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凡违背规定招收的学生不能建立和取得学籍,更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省教育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省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厅将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
2017年中考中招工作由市教体局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教体局均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确定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
今年中考中招工作仍实行“市、县区统一,以市为主;集中招生,分批次录取”的组织形式。实行市、县区两级教体局统筹协调、宏观管理。由市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政策和措施,统一组织安排各项工作。实行中考报名号、中招录取通知书号两号对应的管理办法。
(一)报名工作
市教体局已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分别就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报名准考号的编排等作了规定。各县区教体局要按规定要求加强对应届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学籍造假、以历届充应届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当年报考资格;已经被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为考生提供假证明、档案、证件的学校工作人员或考试工作人员,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在考生资格审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直接责任人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3年内学校及有关责任人在评优评先、职称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上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试工作
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组织考试。
1、命题原则
2017年中考命题继续体现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功能,兼顾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2017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
2、考试科目与分值
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对于语文考试按照规定可以带入考场的《新华字典》,监考人员要逐一检查,严防以此为名实则夹带其他资料的严重舞弊行为发生。
全面推进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考试分值为60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体局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分值为15分。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内容和办法已另文下发。各县区体育考试成绩、体育免试考生名单5月25日前报送市教体局基教科、考试中心。
生物和地理学科结业考试由县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命题、制卷,各县区教体局组织实施,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考试内容、命题方式和考试办法依据《2017年安徽省初中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纲要》要求确定,其它有关要求按市教体局教基〔2008〕44号文件执行。
学校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考查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学校自行制定。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7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免试程序为由本人写出申请,班主任、英语科任课教师签字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盖章后,于5月31日前报县区教体局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并由县区教体局汇总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3、考试时间
2017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上午 8∶30—11∶00 语文
下午3∶00— 5∶00 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上午 8∶30— 10∶30 数学
下午3∶00— 5∶0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上午 8∶30— 10∶30 英语
(三)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及运用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成绩仍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的方式。
1、学业考试科目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根据我市高中资源实际情况,五个等级所占比例分别为A 20%、B 30%、C 35%、D 10%、E 5%,其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呈现等级。
2、生物和地理学科结业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
3、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5分,记入中考总分,并同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维度的实证材料。
4、体育考试分值为60分,记入中考总分,并同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
5、音乐、美术(或艺术)考试成绩可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审美与表现”维度的实证材料。
(四)考务工作
1、中考考务工作由市、县区招生部门具体负责,相关科(股)室分工配合。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将按照《宿州市关于规范中考中招秩序严肃中考中招纪律的若干规定(试行)》(宿纪发〔2011〕1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5月20日前,各县区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点设置情况报市考试中心。考点要安排在市、县城区。
(五)评卷、成绩录入、查分查卷工作
1、2017年我市中考仍实行网上评卷,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市、县区教研部门具体实施。考试中心、电教馆、装备中心按照《关于明确宿州市2014年中考网上评卷工作职责的通知》(市教〔2014〕8号)做好相应工作。对网上评卷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停止其参加下一年度的中考工作,并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市教科所要加强对中考网上评卷工作的总结并做好试卷分析。阅卷时间另行通知。
2、网评考生试卷得分由计算机合成总分,经校验无误后,由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公布。中考分数未经市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向社会公布前,不准查询,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考生成绩信息。
3、查分查卷工作由市教体局基教科具体组织实施。2017年中考查卷只查看网上评卷内容,不查原始试卷。
(六)志愿填报工作
志愿填报是中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招的关键环节。志愿是考生意愿的反映,是中招录取的依据,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切实做好中招志愿填报工作,是维护考生利益的体现。各县区教体局、各有关学校都要高度重视,强化管理,严明纪律,正确引导,确保中招志愿填报按时、规范、真实、有效。
1、今年我市中招仍实行分数下达之前填报志愿,填报时间、组织形式等由各县区教体局根据本县区实际情况确定。各县区教体局招生办于6月底前将完整的志愿信息库报市教体局考试中心。原始志愿卡、考生志愿确认表由县区招生办封存备查。
2、志愿卡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涂,省示范高中志愿不得兼报。各初中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填报学校志愿,不得擅自改变学生填报的志愿,不得以各种借口包办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强迫学生更改报考志愿或强迫学生分流。招生学校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引导生源学校班主任、教师干涉学生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不得隐瞒招生信息,或向学生提供虚假信息,更不得接受招生学校任何形式的请托和馈赠。对本校有初中毕业生生源的招生学校不得搞本校生源保护,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限制考生报考。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给予学校、校长、相关教师及其他人员全市通报批评,3年内学校及有关责任人在评优评先、职称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如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3、五年制高职及中职学校,仍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各县区要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实施办法,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皖招考[2016]30号)文件执行。
4、学校要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积极宣传招生政策,从考生实际出发,正确引导学生填报志愿,合理组织考生分流。凡学校指导、宣传不到位,影响考生志愿填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学校、校长、相关教师及其他人员全市通报批评,3年内学校及有关责任人在评优评先、职称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5、今年中考志愿卡由市教体局统一设计印制,各栏目批次设置及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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