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认定有时间限制,户籍迁入广州市的截止日期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资格认定日期均以3月31日截止,逾期均不予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下面一起看看指标到校生的一些常见问题。
1.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面向全市分配,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面向本区分配。
2.根据各区指标考生数在全市所占份额,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各区,按区为单位整体打包后,再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考生数在本区所占份额随机分配至各送生学校。
3.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招生计划是将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招生计划整体打包汇总,再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考生数在本区所占份额随机分配至各送生学校。
4.省、市属学校初中部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毕业生学籍所在区参与指标分配。老三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视为三个独立的招生区域参与指标分配。南沙区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的初中学校参与南沙区的指标分配。
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直接分配给初中学校所录取的学生,简称为“指标生”,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考生)。户籍从外市迁入的,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31日。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资格以2016年3月31日前审核通过的为准。
2.本校完整三年学籍并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1.“指标到校”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提前批分“指标生”和“统招生”两步,先进行“指标生”的录取,再进行“统招生”的录取。
2.“指标生”志愿与其他批次志愿同步填报,共设3个指标到校志愿。
3.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且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若选择跨区升学(即按户籍区升学),指标计划的报考和录取不受跨区影响,仍按其学籍所在区进行,其在独立招生、提前批“统招生”和后续批次按跨区生录取。
1.“指标生”投档录取规则与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投档规则保持一致,如志愿优先原则、同分排位规则、宿位限制规则等。
2.示范性普通高中以近3年在提前批公办公费最低录取分数的平均值下降20分为该校“指标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根据送生学校分得的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数,按考生填报该校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录取。“指标生”录取工作中,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只包括考生的考试成绩,不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加分和照顾录取。
3.若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在“指标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则将剩余的指标计划并入该校提前批“统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广州中考指标到校政策公布,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中考信息可以继续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