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a、-b是两个负数
0=[a+(-a)]
[a+(-a)](-b)=0
由乘法分配律
[a+(-a)](-b)=a*(-b)+(-a)*(-b)=0
a*(-b)=-ab
(-a)*(-b)=0-(-ab)=ab
这就是“负负得正”的原因。
1.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2.任何数与零相乘,都得零。
3.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
4.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零,积就为零。
5.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首先确定积的符号,然后后把绝对值相乘。
最早记载负数的是我国古代的数学著作《九章算术》。在算筹中规定"正算赤,负算黑",就是用红色算筹表示正数,黑色的表示负数。负数是数学术语,负数与正数表示意义相反的量。负数用负号"-"和一个正数标记,如−2,代表的就是2的相反数。于是,任何正数前加上负号便成了负数。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负负得正的知识,希望带给大家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