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着力完善中考招生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调控,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中考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3、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学校的机会,促进学校科学选择学生,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中考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4、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市级整体设计小学教育到中等职业教育考试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现行中考考试招生办法,突出科学合理,简洁易行,方便家长中考考生,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
5、坚持质量为中心,改进评价方式。考试招生始终坚持以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提升为中心,改进评价方式,完善评价体系,加强过程监测,强化监测结果运用。
1、主城区普通高中学校中考招生录取划分为三类:一类学校为省一级一等高(完)中;二类学校为省一级二等、三等高(完)中;三类学校为除一、二类学校外其它高(完)中。
2、主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按四个批次录取:提前批次为外语类学校、主城区一级高(完)中郊县班、飞行员空乘特色班录取;第一批次为一类学校录取;第二批次为二类学校录取;第三批次为三类学校录取。
3、实行全市统一填报志愿,按每个批次设置填报学校志愿:提前批次设置一个志愿;第一、第二批次均设置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和调剂志愿三个志愿;第三批次设置四个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4、分别划定主城区一类、二类、三类学校和全市普通高中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主城区高中学校实行统一联合招生录取,郊县区自行确定辖区学校录取办法。
5、主城区一级高(完)中招生实行分批分类投档录取:第一、第二批次学校录取时,分别按“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调剂志愿”的顺序投档录取。投档中考录取统招择优生和定向择优生后,若有未完成的中考招生指标,依据调剂志愿择优录取。
6、将主城区一级一等高(完)中、其它一级高(完)中分开划分中考定向择优生分配学校片区,具有定向生报考资格的中考考生,可在第一批次学校和第二批次学校中分别填报一个定向生志愿。一级一等高(完)中以本校统招择优生录取分数下降20分,划定录取定向择优生的中考最低控制线;其它一级高(完)中以主城区一级高 (完)中最低控制线,作为录取定向择优生的最低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