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石家庄市中考优惠加分审核工作由各招办自行组织完成。为维护中考工作的严肃性,确保中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招办要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做到严格细致审核,实事求是加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石家庄市中考考试中心审核完成且经学生及班主任签字后,各学校要将优惠加分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并将石家庄市考试院举报监督电话87053076及各招办监督电话对学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石家庄市区县级先进对象(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规定,在毕业学年获这些奖励称号的中考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2)石家庄市级先进对象中考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4)石家庄市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中考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政策不变。
(6)石家庄市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照顾中考总分的5%。
1、参加石家庄市规定比赛,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级的学生运动员。
2、参加石家庄市规定比赛,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二级的学生运动员。
3、参加规定比赛,获得各单项第一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50%队员)。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17石家庄市中考加分审核要求的内容,同时小编也整理了中考加分规范及中考加分项目的内容,希望能帮助考生们更好的了解中考加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