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部分非本市户籍中考考生也可享受保推生政策。
乌鲁木齐教育局规定,保推生必须具备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具有本市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常住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在乌鲁木齐 具有九年完整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中考考生;本学区就近入学或区(县)教育局正常分配入学;有连续三年学籍并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四个 条件。
经乌鲁木齐教育局审核认定的“保推资格生”,可填报三个批次十个志愿外,还可首先填报一个“保推志愿”共十一个志愿,即保推生在其余十个 志愿的基础上,多一个保推生志愿。
“保推生”志愿填报和录取与普通中考考生同步进行。符合保推生报名条件的中考考生,只在一批次“保推志愿”享受保推生政策。在正式录取前,通 过保推生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保推生名额范围内,根据中考考生填报的一批次“保推志愿”和录取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保 推生入围中考考生。保送生入围中考考生,录取成绩不低于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被所填报的一批次学校报送;推荐生入围中考考生,录取成绩 加30分与报相应高中学校普通中考考生同批次按序投档参与推荐志愿的学校录取。
保推生比例维持原有占一批次计划内录取人数的50%,保送生比例为40%,推荐生为10%。
民考汉中考考生享受中考录取加50分的政策。回族中考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户籍中考考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致残(一级至四级)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人民解放军子女,中考原始总成绩加10分。
户口在乌鲁木齐市的现役军人子女为中考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中考原始成绩加10分。
经录取学校认定,乌鲁木齐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特长生,普通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原则上低于2016年国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