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南宁参加中考的考生可以在以下地点进行中考报名:各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本校报名。有本市户口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和历届生,可作为社会中考考生在4月20日至4月21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试院、县招生办公室中考报名。社会中考考生中考报名时应交验中考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初中毕业证书或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017年在南宁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南宁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
(3)、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
(5)、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已在南宁市市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如户口在南宁市市区以外地区,自愿在南宁市区参加中考的,可作为借考考生参加中考(具体报名办法另行印发)。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生;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
中考,全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测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水平性考试和建立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的高中选拔性考试;是初中毕业证发放的必要条件,考试科目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规定的学科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学生可根据中考成绩报考相应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中技、中职等。其中以报考普通高中为主。中考要考虑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后继续学习的潜在能力,但普通高中教育还是基础教育的范畴,因此,中考既要坚持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又要坚持考查学科能力。中考命题严格遵循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充分考虑教学情况、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情况、教材使用情况,最大限度地求同避异,充分体现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平稳过渡,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