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忻州中考指标生招生方案如下:
1.将省、市示范高中60%的中考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分配指标时要以当地初中学校应届毕业中考考生数为基本依据,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各优质高中学校指标分配范围和分配名额。要以有利于控制初中中考考生择校、有利于改造初中薄弱学校、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将分配指标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和生源匮乏初中学校倾斜,并与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相结合。
2.我市共有8所省级示范高中,其中忻州实验中学、忻州师院附属外国语中学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指标分配的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的忻州一中、忻州十中由市 教育局组织指标的分配;面向本县(市)招生的原平范亭中学、原平一中、定襄中学、河曲中学4所省级示范高中由所在县市和市教育局共同商定指标分配方案及录取办法。
我市共有16所市级示范高中,都是面向本县(区)招生。忻州二中、忻州三中、五台中学、舞五台槐荫中学、代县中午、代县二中、繁峙中学、繁峙砂河中学、宁武高中、静乐一中、神池一中、五寨一中、岢岚中学、保德中学、河曲巡镇中学、偏关中学的指标分配方案和录取办法,由各县(区)教育局制定,并于每年4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和招生考试部门备案。
4.忻州一中、忻州十中60%招生计划的分配,市教育局依据各县(市、区)本年度区域内人口总数、初中毕业生数、中考报名人数及省示范高中布局等因素测算下达到县分配计划。计划下达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将指标分配到所辖初中学校,并将情况报市教育局和招生考试部门备案。
5.2017年参加中考享受忻州一中、忻州十中指标到学校的中考考生最低可降低35分录取。对降低35分未完成本县指标到校计划的贫困县,可再降低10分录取。今后根据有关规定,逐年加大降分幅度,努力完成分配指标,确保教育公平,促进均衡发展。
6.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以注重考核中考考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程度为导向,将中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内容,坚持“具体本校学籍、在校读满三年”的基本原则,制定合理、科学、可行的操作办法。认真做好优质高中指标到校中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校内公示制度,严禁弄虚作假。
7、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普通高中招生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要求,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办法、各学校招生计划和生源范围,优质高中指标比例、分配办法、分配原则、录取程序等全部向社会公开。要制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宣传提纲》,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大力宣传,使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家喻户晓。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争取中考考生家长及社会的认可、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扰乱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中考指标生即定向招生,在校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指标生志愿,并且只能填报在指标生志愿栏内,所以中考考生要慎重考虑,各位中考考生遇到有关其他关于指标生招生的问题也可以向初三网小编进行咨询,初三网小编会各位同学做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