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考委要求,各县(市、区)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县(市、区)招考委对本辖区内的中考工作负全责。
在中考招生过程中,市招考委将完善招生考试机制,确保中考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做到中考招生政策、中考招生学校资格、中考招生计划、中考考生资格、中考录取程序和结果、中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同时主动接受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切实落到实处,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中考招生工作的满意度。对于政策性加分审核工作由市招考办负责,加分政策必须向社会公布,对政策性加分的中考考生,及时公示名单、项目和分值,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资格的考生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不同类别的中考考生的招生方案如下:
1、对于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优质高中及临汾二中指标到校计划及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以下简称高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学校全称、地址、办学性质(公民办)、计划数、生源范围等各类招生计划由市招考委统一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市招考委、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考委具体组织实施。
2、对于中考考生填报志愿,各县(市、区)招考办、各初中学校应尊重中考考生的自主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考生报考各类学校的选择。今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以及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中考志愿填报工作将在市招考委网站平台上填报,并实行中考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是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和学籍备案的唯一依据。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不准扩大中考招生范围,不准超计划招生和随意招生。高一年级的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政策、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由市招考委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学籍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数据进行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注册,未经市招生部门录取的中考考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录取工作将在高职、中专录取结束后进行,录取工作完成后市招考办将把本年度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录取学生名册移交市学籍管理部门。市学籍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市招考办提供的录取数据进行职业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注册,未经市招考办录取的中考考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3、对于中考特长生招生,各普通高中将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中考特长生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制定本校招收中考特长生测试方案,由市招考办统一向社会公布。中考特长生实行网上报名,特长生的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专业测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呈现,特长生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招考委确定。中考特长生的专业合格人数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专业测试工作将于6月27日、28日两天内完成。各高中学校于6月30日前将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分别报送市、县(市、区)招考办各一份,市招考办在网上公布合格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报的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4、值得注意的是,高职、普通中专的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继续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原则,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网上查询的录取办法;高职招生必须从参加中考的考生中录取,不得招收免试生;凡未经省中考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录取及备案的学生,学籍部门不予注册,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户籍关系。
与往年不同的是,从2017年起,职业中专学校(班)(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前三年职业中专班)的入学备案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各职业中专学校(班)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中考招生考试网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备案,录取审核表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职业中专录取审核专用章”,被职业中专学校(班)(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前三年职业中专班)录取的学生,按原有规定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不发就业报到证。
中考是非常严格的,市、县两级招考委、教育局及各中学将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严查普通高中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市进行中考招生等问题;严查中介机构的非法招生和形形色色的有偿招生;严查乱宣传、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等违规违法行为。各位中考考生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