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中考的分配名额是由教育局按照整个市的毕业生数量划分的,分配生名额分配到各校的依据和比例原则是:初中学校在籍的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占百分之60,初中学校的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占百分之30,初中学校的行为检查结果占百分之10。
2、宜昌市中考分配生的资格是由教育局统一认定的,想要作为分配生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条件如下:是宜昌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是应届毕业生的范围;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但不超过三年;中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是2A3B及以上的等级;中考体育成绩达到60分以上;会考科目中四科成绩全部及格的考生可以作为分配生。
3、享受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举办的中考考试。宜昌市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三所省级师范高中的分配生志愿,并且也可以填报其他高中的志愿(非分配生志愿也可)。
1、宜昌市区县级先进对象(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不再加分。
2、宜昌市级先进对象中考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3、宜昌市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中考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4、驻守边疆、沙漠区以及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宜昌市现役军人子女中考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1、港澳台同胞、当地驻军子女,宜昌市级以上的劳模子女,见义勇为的本人或子女。具备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中考考生。
2、在初中期间被评为湖北省、宜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团员或者三好学生。
3、在初中学习期间,获得省级电脑机器人竞赛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宜昌市中考优惠录取政策的内容,其中包括了中考加分政策以及一些照顾政策,如果有符合以上条件的宜昌市考生可以适当的加分。更多关于中考的内容尽在初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