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分配生照顾的对象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初中学区入学,连续三年在该校就读且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审核认定的办法
各初中学校通过班级花名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查看学生当年入读七年级时是否属于规定的就读学校学区,是否连续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三年,是否在就读学校报考,是否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审核认定的程序
各初中学校严格按照以上认定办法,逐一对本校享受分配生照顾的对象进行初审。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中招管理部门认定、备案。
(1)、具有“宏志班”报考资格的对象
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审核认定的办法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或扶贫手册)和乡、村两级证明;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提供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和县(区)残联证明;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学生和监护人必须在同一户口本上)的低保证和乡、村两级证明;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主要是一些孤儿,提供由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审核认定的程序
符合条件的中考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上交有关证明材料和证件。各初中学校按照以上认定办法,对本校具有“宏志班”报考资格的中考考生进行初审后,填写《商丘市2017年具有“宏志班”报考资格的中考考生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报本县(区)中招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市直各初中证明材料报市教体局审核确认。
1.各初中学校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纪意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具体审核人和毕业年级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报名资格审查小组。要认真执行资格审查办法和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把关,确保手续齐全,材料真实,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和社会不正之风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干扰,不让一份虚假材料蒙混过关。要严格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中考考生的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把符合奖励照顾条件的中考考生材料及汇总表报上级中招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2.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严格按照中考考生资格认定的办法和程序,指派专人负责,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审核中考考生资格。符合奖励照顾条件中考考生的证明材料及统计表(含纸质和电子版)要于6月10日前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3.普通高中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事关中考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部门的形象,事关社会大局的稳定。因此,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初中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审查把关,强化监督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严防发生各类违纪舞弊事件,确保公平、公正。中考考生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实行分级审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中考考生,取消奖励照顾资格,全市通报;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因学校资格审核不认真、不严格、不负责或弄虚作假等,致使不具备分配生条件的中考考生占用分配生指标的,指标作废,全市通报;因工作不力,漏报、错报等失职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有关初中学校和县(区)教育体育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