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公布的随迁子女报考珠海普通高中须满足的条件为“三个3年,两个合法”,即考生具连续3年本市初中学籍、考生父亲或母亲具有连续3年居住证及累计3年社保,父母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住所。但为了与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衔接,从今年至2018年珠海还将设定异地中考三年过渡期。2019年开始,报考者须完全满足“三个3年,两个合法”的要求。
近些年来,在异地中考政策方面,珠海一直在进行改革,并逐步与异地高考政策衔接。2014年开始,珠海已经允许将非珠海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纳入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范畴。规定符合初中3年在珠海同一学校就读并持有该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并满足2011年开始实施的《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入学条件的非珠海户籍应届初三毕业生,可以填报指标生志愿。在此之前,则是外来工子女在珠海借读一年以上,且具有本市应届初三学籍的可以报考。
同时,为妥善解决实施这一政策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随迁子女中考平稳过渡,经过珠海教育部门调查,2016年全市初中毕业生19816人,其中随迁子女为9551人,占毕业生总数的48.2%。如果严格按照三个“3年”,两个“合法”要求,约有3600人不符合要求,占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总数的37.7%。
根据实际情况,2016年至2018年将设置为过渡期,适度放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珠海报考普通高中的条件。在“在珠海有连续3年完整的初中学籍”这一前提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对随迁子女《居住证》办理时间和社保缴纳时间有所放宽。2019年开始,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须完全满足“三个3年,两个合法”的要求。
据介绍,珠海市共有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180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20.61万人。其中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2.11万人,占比58.76%,超过户籍学生数。
教育部门介绍,珠海近年来采取了多种措施,保障随迁子女入读珠海公办学校。在积分入学中,积分总值达到100分及以上的异地务工人员,无论其是政策内生育还是政策外生育,其随迁子女均可获得公办学位资格。从2014年起,珠海还将符合一定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的范畴。2015年秋季,共有1642名随迁子女符合指标生政策,其中376人被指标生录取,占指标生录取总数的11.74%。
随着随迁子女不断增加,目前珠海公办学位尤其是主城区学位依然紧张。加之二孩政策全面开放,未来学位将面临更大的压力。例如2015学年度,珠海市小学班额超过50人的占了24.5%,初中班额超过50人的占16.46%。
对此,珠海将通过新建学校、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引导人口合理流动等措施逐步解决相关问题,珠海今后在教育政策上也逐步取消户籍学生和非户籍学生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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