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的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岭师附中、湛江农垦实验中学面向全市初中学校分配;湛江市实验中学的生源主要来自雷州市,该校指标生计划只面向雷州市初中学校分配;赤坎、霞山、坡头、湛江开发区、麻章区(以下简称市区,下同)其他公办国家示范性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面向市区初中学校分配;其余县(市)公办国家示范性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面向本县(市)初中学校分配。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湛江市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即将公办国家示范性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0%直接分配到招生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含民办,下同)。
公办国家示范性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与本校统招生同批次投档划线,同一所学校先划统招生,再划指标生。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该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分数线的90%。如果某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某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数末位有多位考生总分相同,则按“同分比较原则”确定该初中学校优先投档者。初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收回到分配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相应统招生计划中,面向该统招生的招生区域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划线。
①参加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②符合省一级普通高中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条件;③连续三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具有就读学校三年完整学籍;④填报指标生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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