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拟订相关意见,将取消各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中考奖励性加分项目。11月21日,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引导每一个中考考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贵州省教育厅拟订了《省教育厅关于清理和规范我省中考加分有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将取消各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中考奖励性加分项目。
其中意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保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相关中考政策规定可以加分的项目。具体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由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确定。
二、取消中考体育类、艺术类、学科类、科技类以及其他各类竞赛加分项目。取消各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中考奖励性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建立健全加分中考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2018年为过渡时期,各地可继续执行当地现有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从2019年中考起,全省中考加分政策按照本文件精神执行。
《省教育厅关于清理和规范我省中考加分有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的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3409245401@qq.com)、传真号码(0851-85285270)反馈,也可邮寄至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省教育厅基教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
中考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中考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中考考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中考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重视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的考查。改进中考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加重中考考生备考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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