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分政策方面,少数民族中考考生、华侨港澳台胞子女考生加10分录取;济宁市教育局评选表彰的初中毕业年级的“市级优秀学生”中考加分10分录取;军人子女类,根据三类情况分别降低分数录取;中考听力残疾学生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公示、批准后,其中考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计入总分,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5。
(1)区县级先进对象(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中考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规定,在毕业学年获这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中考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2)市级先进对象中考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加分政策中,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4)中考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在中考加分政策中,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中考录取政策不变。
(6)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照顾中考总分的5%。
1、是港、澳、台同胞,当地驻军子女,市级以上的劳模子女,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具备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中考考生。
2、是初中阶段省级电脑机器人竞赛三等奖以上的获得者。
3、中考考生是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三好生。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18济宁市中考加分政策,同时小编也整理了一些在中考中会加分或者优先录取的条件,希望小编整理的内容对济宁市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