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分校划线、一次投档录取的办法,即根据普通高中中考招生计划和志愿中考考生的中招成绩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中考录取名单和录取分数线。各普通高中批次录取分数线确定后,不再调整。
普通高中按照分批录取的顺序,依次为省提前批、市提前批、市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的顺序录取。
省提前批,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录取。市提前批、市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以及征集志愿,由市中考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录取。中考考生达到其最前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要求,则被该校录取,不向后考虑其他批次志愿学校。中考考生一旦被某一所志愿学校正常录取,则概不退档,任何其他学校也不能再次录取。
在市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的中考录取过程中,如中考考生填报前一批次志愿学校而未被录取,进入后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时,需将总分减少10分参与该批次录取。
开封高级中学、河南大学附属中学、开封市第二十五中学非提前批次的录取顺序依次为:正录生、分配生。
中考招生学校按照志愿中考考生的总分数(含照顾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多名中考考生出现总分数相同,则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级高者录取;如果仍旧相同,则中考单科成绩高者录取(单科比较时,先后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实验考试)。
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取的中考考生,可在全部批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中考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学校对志愿中考考生按中招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经录取,不再退档。之前已经被正常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
1.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和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初中学校
招收中考分配生的学校为开封高级中学、河南大学附属中学、开封市第二十五中学。
享受中考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2.招收和享受分配生的人数比例
三所高中招收中考分配生人数的比例为其招生计划的50%。
市区初中学校享受分配生的人数由市中招办根据向薄弱学校倾斜的政策和初中学校当年具备分配生资格的毕业生人数综合测算得出。
3.具有分配生资格的条件
中考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具有分配生资格:
①必须是具有市区初中毕业学校的正式学籍,且有完整三年在校学习经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综合素质评定总评必须在B级(含B级)以上。
③中招成绩在市区最低控制线以上。
休、留、转、复、返汴学生、社会类中考考生不具有中考分配生资格。
4.分配生的录取办法
①根据招收中考分配生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对分数线以下60分以内的有中考分配生资格的中考考生按照其毕业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中考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②中考考生只有首次填报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时,才能享受中考分配生的录取资格。
③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没有完成,空缺计划转入相应高中学校的正录生计划。
以上就是2017年开封中考录取政策,各位同学在制定自己的目标时可以以录取政策为依据。如果各位中考考生还存在其他疑问也可以向初三网小编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