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体局把省下达的普通高中中考招生计划,参照县区初三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规模等因素分配到各县区和局直高中。各县区教体局根据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因素,制定2017年分学校中考招生计划(含民办学校),并上报市教体局中招办(按每班不超过60人,有条件的学校,班额要逐步控制在56人以内)。
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体局中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在《中招信息服务平台》网上录取。普通高中根据中考招生计划,按照中考考生志愿、中考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择优录取的原则分批次进行。
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完成中考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计划余额征求中考考生志愿,未录取且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中考考生可通过二次补报征求志愿进行录取。已被录取的中考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二次补报志愿。
先进行提前批次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7月18日)后,市教体局统一安排,县区教体局依据招生计划,组织普通高中中考招生录取工作。严禁普通高中录取未达到控制分数线的中考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学籍的学生。普通高中中考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在我市以外其他地方参加中考招生考试的学生,申请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时须先参加当地的普通高中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的民办高中除外),待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进一步深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中考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几年来普通高中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完善政策,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5〕59号)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定在普通高中中考招生录取中的作用,逐步改变以考试分数为普通高中中考招生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
中考招生政策每年都会有一定的变化,各位同学一定要仔细研读,如果各位同学在了解中考招生政策时遇到自己不懂的问题那么要及时向老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