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随迁子女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按《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加强统筹和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教育部门负责随迁子女在我市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的审核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负责居住证有效性的审核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审核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具体分工由各地政府结合本地相关部门职能情况予以明确。
(二)报考资格。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计算问题。拟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市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初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高一入学前(8月31日)。二是稳定就业和社会保险年限认定问题。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情况,凭进城务工人员提交联网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由随迁子女学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通过《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上的授权码在线验证后予以认定。对于无法通过《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认定稳定就业的,由考生父母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揭阳市参加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提供相应材料,连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由随迁子女学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予以认定。三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拟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随迁子女初一入学前(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参加中考当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四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拟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随迁子女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资格审核的具体情况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揭阳市参加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见附件)执行。
2018年揭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13日。
各县(市、区)、市直报名点可根据本地的网络速度及实际情况,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和报名点集中填报两种方式。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通过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市招生办公室网站组织报名。各级机构用户名、登录密码以及考生号、登录初始密码的发放工作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市直报名点须在市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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