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
(一)、烈士子女为中考考生加50分(须有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二)、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含机器人)或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为中考考生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5分,研究性学习(个人项目)获得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三)、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的纯二女户的女孩,在初中应届毕业并参加当年中考者加5分(须有县市区计生部门证明)。
同一中考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
凡申报优惠加分的中考考生,须分别填写《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烈士子女优惠登记表》、《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含机器人)、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研究性学习(个人项目)优惠登记表》、《娄底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或纯二女)优惠登记表》,在5月10日前出示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审核、存档,学校必须将符合优惠加分政策的中考考生在学校或者有关媒体公示(学校公示时间为一周),再按程序报县市区、市中招办审批。各县市区向市中招办提交优惠加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1.2017年初中毕业生计入总分的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地理、生物10个学科。
2.初三的语文满分为150分;数学、英语两科满分均为120分;物理和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实行合卷考试,分科计分,各科满分为100分,分别称为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地理、生物两科按2016年的统考成绩计入总分。
3.2017年的初二学生必须参加生物、地理两个学科的全市统一学业水平考试,两科实行合卷考试,分科计分,各科满分为100分,称为生地综合,考试成绩将计入2018年招生录取的中考文化总分。凡初二没有参加我市生物、地理统考的外地转入学生,必须参加转出地生物、地理统考,并提供成绩证明,其生地综合成绩以2016年我市生物、地理统考平均分计入中考考生中考总成绩。对因自然灾害、学生患重大疾病或其他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参加考试的,要在当年各学科中考结束后10日内将有关情况由各县市区汇总统一报市中招办备案,并且作为下一年度中招录取的依据。
4.所有文化考试科目严格按照高考模式组考,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网上评卷、统一公布成绩和统一实行电子监控(包括体育科目)。
5.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语文为150分钟,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生地综合均为120分钟。
6.英语科考试,统一加试听力,即英语试卷由听力、笔试两部分组成,同堂考试。英语听力考试试题安排在笔试试题的前面,为第Ⅰ大题,分值为20分,采用有线广播系统播音和CD播放的方式进行。
在这里需要提醒各位中考考生的是,即使各位同学符合中考加分条件,在学习时要不要放松,只有自身知识储备足够,各位同学才可以保证在中考考试时取得成绩,在制定学习计划时,可以参照以上考试安排来制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