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的定向推荐政策实行“两不变一调整”,具体如下:
“两不变”一是定向推荐生占指令性计划比例不变。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引导中考考生在本学区学校就读,遏制盲目择校现象,从2008年开始,我市开始实行定向推荐生政策,即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划出一定比例的中考招生指标直接分配给初中学校,2013年,这个比例从2008年的15%提高到51%,今年,我市将继续维持51%的比例。今后,这个比例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还有可能进一步提高。二是中考定向推荐生录取分数线要求不变。2018年定向推荐生的录取,将继续根据各初中学校获得的定向推荐指标及符合条件的中考考生填报定向志愿的情况,按中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录取柳州高中、柳州铁一中的定向推荐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A等及以上。录取市一中、市二中、铁二中的定向推荐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录取其它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的中考定向推荐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
“一调整”指的是,2018年在保持中考定向推荐生录取办法和步骤基本稳定的前期下,将学生填报志愿方式调整为网上填报,这样使得中考定向推荐生录取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中考定向推荐生的生源质量、定向推荐生指标使用率进一步提高。具体流程将在《柳州市2018年中考招生简章》进行说明。
中考定向推荐生是指由教育局将各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公费生招生计划,划出一定比例定向分配到所辖各初中学校。中考定向推荐生的录取,由各初中学校根据定向分配的招生人数及考生的意愿(须中考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从该校学区生中考源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推荐,报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录取。中考总成绩达到B+等以上(含B+等)的考生方可录取为定向推荐生,其中录取为某些较为优秀的高中,等级需要再高一些,一般为A。并且每个学校的名额是固定的,按成绩由高到低来选择。中考定向推荐生的录取在普通高中第一时段报名开始之前完成,已录取的中考定向推荐生不能再参加现场网上报名录取,不得再转录其他学校。
并不是所有中考考生都有可能成为定向推荐生,其中非柳州市区常住户口的借读学生;市区跨学区就读的借读生,或借读后中途又转回学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历届生。所以符合这三类条件的中考考生不要存在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