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制度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评价结果的使用等,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应向中考考生公示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
(二)诚信制度
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监控制度
健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办、监察局、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社会监督。
中考考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毕业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教育局纪检组投诉。市教育局纪检组在接到投诉后及时给出书面答复。
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1)、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科技能考试成绩未达标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2)、指令性计划。中考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个学科C、D或E者,不能被玉林高中录取;中考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个学科D或E者,不能被除玉林高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3)、在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各招生学校先按照中考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中考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中考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中考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个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4)、报考同一所学校的中考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物理、英语、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中考考生依次录取;再相同的,按地生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理化实验操作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为提高填报效率,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填报志愿最低总成绩。玉林高中招生(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填报志愿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含A等);玉林市一中、陆川县中学、博白县中学、北流高中、容县高中、兴业高中招生(包括择优生和定向生)填报志愿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王力中学、玉林实验中学、容县杨梅中学招生(包括择优生和定向生)填报志愿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划定的最低投档线及本校招生计划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个别学校生源不足,学校依据实际提出申请逐级核准上报市中招办核批适当调整录取等级。其他非示范性高中按照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
各位中考考生阅读本文后会了解到中考的严格,所以一定要认真进行复习,不要抱有其他想法,只有自己准备充分才能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