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目前中考加分政策还未公布,小编整理了去年的中考加分政策,仅供考生参考,具体加分政策请继续关注本站!
①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6分投档;
②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按省相关文件执行,给予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加分,加6分投档;
③革命烈士子女加30分投档。
竞赛类加分分为信息学和体育艺术两大类别。
①信息学竞赛加分的对象和分值为: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的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
②体育艺术类竞赛加分的对象和分值为:参加浙江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的任一项目,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参加市第十七届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由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列入计划的全市中学生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
1. 参加浙江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
2.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下列体育竞赛(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项目仅限田径、排球、游泳、健美操);ZSBL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十强赛或总决赛;ZSTL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总决赛;ZSFL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ZSSL省中小学生游泳联赛总决赛。
3. 参加宁波市第十七届运动会(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项目仅限田径、游泳、篮球、排球(沙排)、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射击、武术、蹦技、体操(艺术体操)、重竞技(拳击、举重、摔跤、跆拳道、散打、柔道)、水上(帆船、帆板、皮划艇、赛艇)。
4.参加由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列入计划的全市中学生体育竞赛(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
今年符合加分条件的比赛项目经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共同确认如下:宁波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宁波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ZSBL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ZSTL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ZSFL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
5. 2013年12月-2016年5月,获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A级证书者加6分。
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宁波中考加分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中考信息可以继续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