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的是一个叫汤姆的黑奴的悲剧遭遇。汤姆叔叔原是肯塔基州一个叫谢尔比奴隶主的黑奴,他最忠厚最能干,忠心耿耿地跟着主人辛劳多年。可谢尔比欠下了债务,便将汤姆和女黑奴伊丽莎的儿子吉姆卖了抵债。伊丽莎携子逃跑途中又碰到了丈夫,一家人辗转逃至加拿大。后来汤姆被卖了好几次,最后被卖到南方某种植园,期间因其不肯说出逃走的两个女奴的下落,结果被狠毒的主人鞭打致死。
本书写了一个对主人百分百忠心,百分百诚意的黑奴——汤姆大叔。汤姆的忠心使乔治·谢尔比先生把农场都托付给了他;汤姆的诚意使他在应对像勒格里·赛门那样的暴主时都不会逃跑。汤姆大叔太忠心、太诚意了,忠心的让人觉得他笨,诚意的让人对他肃然起敬。
汤姆最早在乔治·谢尔比先生家,但因主人破产,他被卖到了一个奴隶贩子手里。幸运的是,他被好心的伊娃一家买下了,但不久,伊娃和她的父亲奥古斯丁先生先后去世。玛丽把汤姆和庄园上的其他黑奴一齐卖了,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暴主——勒格里·赛门手里,当乔治少爷最后凑足了钱,来替汤姆赎身时,他却被主人折磨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
最终,乔治·谢尔比先生把他厚葬了。
汤姆的结局是一个灰色的结局,也是一个红色的结局。因为,他对勒格里·赛门说过:“你只买走了我的肉体,而我的灵魂已经被一个最有钱的人买走了。”买的人,就是他一向敬仰的上帝,他的肉体被折磨死了,而他的灵魂,则是去天国享福了!乔治·谢尔比回去以后,给每个黑奴发了自由证书,他在汤姆大叔坟前发过誓,不再养一个黑奴。
汤姆大叔虽然逝去了,但他的精神却值得世界上所有的人尊敬和学习。
哈里耶特·比彻·斯托夫人(斯托夫人)(1811-1896)出生于美国一个牧师家庭,曾做过教师,她在辛辛那提市住了18年,在这里她经受了一段逃亡生活,这为她创作这部小说奠定了基础。这部小说首先于1852年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连载以后,立刻引起强烈的反响,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同时,这部小说写于19世纪50年代的美国,正是浪漫主义兴盛时期,它的发表对美国文学向现实主义文学过渡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