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起来,本次全省中考改革主要有三大亮点:所有初中毕业生都要参加中考,高中自主招生数增加至20%,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纳入中考。
根据《意见》规定,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17级学生开始取消普通高中的保送生招生和中职学校的直升生招生。原来保送生所占用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初中的名额”,会以另一种形式存在。根据改革意见,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分配比例从2018级学生开始,从现在的50%提升到不低于60%。也就是说,从前这部分学生占50%,他们不参加中考,由初中学校选拔学生以保送形式进入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未来,这个名额分配比例将提高到60%,中考成绩则是重要的招生选拔标准之一。
《意见》指出,这60%的招生名额应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即毕业生越多的初中分配到的名额越多,同时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倾斜。在一定程度上,这对于公办初中是一大利好,也有利于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尤其是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在招生途径上,浙江分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其中自主招生有了新变化。未来自主招生主要包括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特长招生和招收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招生。实施中考新政后,自主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较之前有所提高。其中,特长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在考试评价上,中考改革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纳入中考,也就是说,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各类录取中将发挥作用。评价过程包括:一是客观记录。学校为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主要包括品德表现、运动健康、审美艺术、创新实践等内容。二是民主评定。采用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各按一定权重比例合成,确定等级,其中学生互评权重不低于50%。三是结果呈现。学生品德表现采用写实描述的方式呈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的评价结果分三个等第,用A、B、C表示,分别代表“优秀”“合格”“需努力”。各维度评价等第比例由设区市教育局确定,学校根据要求实行总量控制。
到2020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为学生毕业和各类招生的基本依据,高中招生时可采取综合等第或折分方式计入总分,也可以采取品德表现加学生最优秀的其他1~2个维度综合等第或折分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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