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科技特长生招生学校根据科技特色项目的课程设置、师资条件、设施状况及项目竞赛所需人数要求等情况确定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并向南京市教育局中教处申报,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布。
2、南京市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实行计划单列,不得破格录取。科技特长生招生学校在录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该校统招计划。
1、南京市初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方面有一定特长的毕业生;
2、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竞赛中获三级及以上证书的毕业生。
南京市科技特长生须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并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为B级及以上。
1、科技特长生考生自主报名,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后,发放科技特长生加试通知书;
2、南京市招生办统一专业加试时间,各招生学校组织考生专业加试;
3、招生学校公布专业加试成绩,同时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科技特长生名单;
4、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合格科技特长生名单和成绩报市招生办;
5、南京市招生办公示审核后的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
6、南京市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
7、市招生办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为符合录取条件的科技特长生学生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南京市中考考生可在教育局发布的制定网站,上网进行报名。首次登录时可凭中考招生网上报名的密码或本人证件(即网上中考报名时的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号码进入系统。跨区县中考考生报名登录时的考生登记号为原就读学校的中考考生登记号。南京市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后,请首先修改个人密码。报名密码必须由中考考生保管,不得告诉他人,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中考考生本人负责。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18南京市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政策的内容,同时小编也整理了南京科技特长生招生程序以及科技特长生中考报名的内容,希望对南京市中考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