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科目的考试内容以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各学科学业考试大纲为依据,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试卷,由我市组织实施。
(八下)地理、生物科考试;(九上)美术、音乐、信息技术;
(九下)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10科考试成绩按不同的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理化生等3科的考试成绩,由“笔试+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合成,其中笔试占90%,实操占10%。各科的卷面分值和权重比例如下表:
等级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科,不纳入计分科目,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实施意见》明确了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及其计分比例。
据悉,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
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鼓励采用分数+等级或仅用等级的招生录取办法。
省教育厅表示,有条件的市,可以探索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科目的机会,发挥学科优势,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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