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子女为中考考生加分加分时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为中考考生加分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三门峡中考第一批次录取;按照考生填报第一批次的志愿顺序、考生分数、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能一次性录满的一次性完成,公布录取结果;未能一次性录满的,列入征集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录取。招生信息适时通过长春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一次性录满的学校采取一次性网上征集。三门峡中考第二、三批次录取:第二、三批次录取流程与第一批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