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除录取计分科目改革外,其余的改革措施于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省同步实施。
据了解,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共13门课程全部列入考试科目。
根据学科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9个科目实行纸笔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单独成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物理、化学合卷,地理、生物单独成卷;其中,外语科目加试听力,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加试外语口语;物理、化学、生物考查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少数民族学校的考生仍考两种语文。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在初中相关科目教学计划完成后,按照“学完即考”原则,及时安排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
命题要增强基础性,考查学生必备知识和关键能力;增强综合性,关注学生综合素质和学科素养;增强应用性,注重理论知识与生活实际的紧密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创新性,减少单纯记忆类、机械训练类试题,加大开放性、探究性试题的比例,杜绝偏题、怪题。
吉林省命题方式仍采取长春市单独组织命题、其他地区委托省里命题的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探索自主命题。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取“等级”呈现,共设A、B、C、D、E五个等级,A、B、C、D为合格,E为不合格。
招生录取计分科目采取“分数”呈现。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笔试90分、听力30分或者笔试90分、听力20分、口语1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初中一年级15分、初中二年级15分、初中三年级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4+4+1”计分科目模式总分700分,“4+4+2”计分科目模式总分750分。
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者,准予毕业,按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和义务教育证书;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给予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学生,只发义务教育证书。
同时,高中阶段考试招生计分科目的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报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生,其未计入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B等或B等以上。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吉林省中考改革政策:学业水平考试共13科,仅供大家参考,更多中考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