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一元论的唯心主义体系,认为理或天理是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根本法则。
2、理一分殊,认为万事万物各有 一理,此为分殊。物、人各自之理都源于天理,此为理一。
3、存天理、灭人欲,天理构成人的本质,在人间体现为伦理道德“三纲五常”。“人欲”是超出维持人之生命的欲求和违背礼仪规范的行为,与天理相对立。
宋明理学是“性理之学”,它是亦道德亦宗教,道德与宗教的合一。这种“性理之学”不仅仅是程伊川、朱子开出的“性即理”,还含有“本心即性”的“性理”义,此乃陆象山、王阳明开出的“心即理”。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心性之学”。佛教本身就是一种内向型的关于心性的宗教,唐代禅宗的出现标志着佛教中国化运动的完成,佛教完全变成了一种关于内心如何觉悟的宗教。在佛教与禅宗心性论思想影响下,唐宋道教完成了由外丹向内丹的转型,宋明新儒学也从主张“性即理”到主张“心即理”,变成了一种注重内在超越的心性化儒学。
进步性:
1、程朱理学将儒家的社会、民族及伦理道德和个人生命信仰理念,构成更加完整的概念化及系统化的哲学及信仰体系,形成了理高于势,道统高于治统的政治理念,为抑制君权,让中国政治在宋明两朝走向了平民化和民间参政议政提供了理论支持。
2、也使得逻辑化、抽象化、系统化的伦理道德化的主宰“天理”、“天道”,取代了粗糙的“天命”观和人格神,是中国及世界哲学思想的一次巨大飞越。
消极性:
1、存天理、灭人欲,将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要求视为人欲,是封建纲常与宗教的禁欲主义结合起来,不利于人性的发展、个性的解放。
2、极大束缚了人的思想,不利于文化科技的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