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一个屠户傍晚回来,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骨头。屠户半路上遇到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
屠户感到害怕,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屠户再次扔骨头,较晚得到骨头的狼停住了,之前获得骨头的狼又跟上来了。骨头已经没有了,可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
屠户感到处境危急,担心前面后面受到狼攻击。他往旁边看了看发现田野中有个麦场,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里面,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跑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眼瞪着屠户。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过了一会儿,蹲坐在那里的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砍狼的头,又连砍了几刀把狼杀死。他刚刚想离开上路,转身看柴草堆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挖洞,想要从柴草堆中打洞来从后面攻击屠户。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去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掉了狼的大腿,这只狼也被杀死了。他才领悟到前面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引敌人的。
狼也是狡猾的,而眨眼间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1、去 (一狼径去)
古义:离开
今义 : 到某—地方
2、几何(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古义:多少
今义 :几何学的简称
3、耳(止增笑耳)
古义:古文言文出现在句尾时,通常解释为“罢了”。
今义:耳朵。
4、股(屠自后断其股)
古义:大腿
今义:大腿,自胯至膝盖的部分;屁股
5、盖(盖以诱敌)
古义:原来是
今义:遮蔽、覆盖
6、弛(弛担持刀)
古义:卸下
今义:放松、松弛
7、薪(场主积薪其中)
古义:柴草
今义:工资
8、暴(屠暴起)
古义:突然
今义:强大
(屠夫御狼)分两层:
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束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屠夫杀狼)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奸诈,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蒲松龄(1640年6月5日-1715年2月25日),字留仙,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属淄博)人,[1]清代文学家。出身于一个逐渐败落的地主家庭,广读经史,学识渊博。代表作《聊斋志异》,是我国文言文短篇志怪小说中成就最高的作品集。
郭沫若曾这样评价:“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