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论是达尔文提出的,达尔文在1859年出版的《物种起源》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进化学说。达尔文自己把《物种起源》称为“一部长篇争辩”,它论证了两个问题:
第一,物种是可变的,生物是进化的。当时绝大部分读了《物种起源》的生物学家都很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进化论从此取代神创论,成为生物学研究的基石。即使是在当时,有关生物是否进化的辩论,也主要是在生物学家和基督教传道士之间,而不是在生物学界内部进行的。
第二,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动力。生物都有繁殖过盛的倾向,而生存空间和食物是有限的,生物必须“为生存而斗争”。在同一种群中的个体存在着变异,那些具有能适应环境的有利变异的个体将存活下来,并繁殖后代,不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就被淘汰。如果自然条件的变化是有方向的,则在历史过程中,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微小的变异就得到积累而成为显著的变异。由此可能导致亚种和新种的形成。
1、进化论:物种是可变的,现有的物种是从别的物种变来的,一个物种可以变成新的物种。
2、共同祖先学说:所有的生物都来自共同的祖先。分子生物学发现了所有的生物都使用同一套遗传密码,生物化学揭示了所有生物在分子水平上有高度的一致性。
3、自然选择学说:自然选择是进化的主要机制。自然选择是适应性进化的机制,对于非适应性的进化,有基因漂移等其他机制,不能用自然选择来解释所有的进化现象。
4、渐变论:生物进化的步调是渐变式的,它是一个在自然选择作用下,累积微小的优势变异的逐渐改进的过程,而不是跃变式的。
达尔文进化论是生物科学的一次“伟大的综合”,它标志着生物进化论思想的完整形成。从此生物科学开始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它是当时历史条件下最科学最完满的进化理论,是现代进化论的主要理论基础。正是在他的理论上,又加入遗传学理论,现代科学的进化论才得以建立。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受到空前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