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写于宋神宗元丰六年,当时,作者被贬谪到黄州已经有四年了。元丰二年七月,御史李定等摘出苏轼的有关新法的诗句,说他以诗讪谤,八月,将他逮捕入狱。经过长时间的审问折磨,差一点丢了脑袋。十二月作者获释出狱,被贬谪到黄州任团练副使,做着有职无权的闲官。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写了这篇短文。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晚(或公元1083年十月十二日夜,可不译),(我)脱下衣服准备睡觉时,恰好看见月光照在门上,(于是我就)高兴地起床出门散步。想到没有和我一起游乐的人,于是(我)前往承天寺寻找张怀民。怀民也没有睡,我们便一同在庭院中散步。
月光照在庭院里像积满了清水一样澄澈透明,水中的水藻、荇菜纵横交错,原来是竹子和柏树的影子。哪一个夜晚没有月光?(又有)哪个地方没有竹子和柏树呢?只是缺少像我们两个这样清闲的人罢了。
《记承天寺夜游》表达的感情是微妙而复杂的,贬谪的悲凉,人生的感慨,赏月的欣喜,漫步的悠闲都包含其中。作者“解衣欲睡”的时候,“月色入户”,于是“欣然起行”,月光难得,不免让人欣喜。可是没有人和自己共同赏月,只好去找同样被贬的张怀民,这里面有多少贬低的悲凉与人生的感慨呀!两人漫步中庭,又是悠闲的。自比“闲人”,则所有意味尽含其中。
对澄澈透明的美妙的月色作了生动 形象的描绘,透露出作者在贬低中虽感慨幽微,而又随缘自适,自我排遣的特殊心境。表达了作者对月光的爱慕 抒发了作者自解、自矜、自嘲,对自然生活的向往与欣赏,和用与“闲人”相对的“忙人”(朝廷官员小人)的鄙夷与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