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至6月29日,全省统一组织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6月30日,全省统一组织试点地区初二年级生物学、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
认真核定招生计划,严格招生管理,加强招生工作统筹管理,完善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区域、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单独组织高中招生考试和擅自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市(州)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规范考试加分项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有关加分奖励政策,对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统一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合理确定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