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18年眉山中考录取分数线目前还没有公布,下面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眉山中考录取分数线,具体内容如下:
一、眉山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各区县最低控制分数线
区县 | 拟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
东坡区 | 400 |
彭山区 | 375 |
仁寿县 | 370 |
洪雅县 | 350 |
丹棱县 | 380 |
青神县 | 380 |
二、眉山市2017年各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学校名称 | 录取分数线 |
眉山中学 | 608 |
眉山一中 | 572 |
车城中学 | 532 |
永寿高中 | 488 |
思蒙高中 | 435 |
多悦高中 | 420 |
万胜高中 | 427 |
彭山一中 | 443 |
(一)眉山中考加分政策
执行地级市(含)以上人民政府和省级(含)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明文规定的加分政策,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脱贫一线干部子女加20分,计入中考总分参加录取。各区县教体局负责审核并公示加分结果,于5月28日前汇总《眉山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加分审核表》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
(二)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参照高考模式,由残疾考生向参考地县(区)招办提出申请,县(区)招办按照省招考委、省残联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33号)的要求。
组织由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成立专家组,对申报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审查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本地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并于4月20日前报市教体局。
眉山市教体局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形成《眉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简称《告知书》),于5月15日前通过区县、学校逐级送达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的残疾考生可根据《告知书》规定的受理时限,向市教体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