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烈士子女加20分。
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
三、现役军人子女加10分。
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中考成绩总分。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5月20日前按规定程序向报名点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几种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种,不累计加分。
中考考生和家长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查卷申请(而不是直接到保密室查试卷)。
中考查卷申请要经过中考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签字、盖章,报所在县(市)区教育科,由教育科报送中招办。在收到中考查分申请后,中招办工作人员会向考生出示各小题的得分情况,而非出示试卷(中考考生和家长看不到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