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了今年我市中职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今年报考我市的包括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在内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的志愿填报、招生预录取均在我市市级招生平台上进行,经市级招生平台预录取到上述学校的考生,其在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上的志愿填报、录取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由我市各招生学校负责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组织办理;报考外地市包括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的考生的志愿填报、招生录取仍在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上进行。
2、关于民办普高学校跨地市招生的计划限制。今年省教育厅要求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
3、关于我市中考加分政策新调整。今年我市在原有的中考加分政策基础上新增了两项:
(1)公安英烈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考生除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的条件(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的条件具体为:必须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即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须为市区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所以市区历届生和无学籍考生可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但不可以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
具体录取顺序为:我市中职类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志愿在普高类各批次志愿录取之前,按批次先后顺序进行预录取,其中,填报第二批次(本市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志愿、成绩在我市普高(含民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其预录取在普高类各批次录取之前进行;填报第二批次(本市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志愿、成绩在我市普高(含民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其预录取在普高类各批次录取之后进行。
今年我市允许中职和普高之间重复录取。我市中职类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录取结果不影响普高类各批次志愿的录取。被中职类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预录取的考生仍可根据自己的普高志愿,参加普高相关批次的录取。
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芜湖市2018年中考中招政策,仅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