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确定三类招生:一是提前招生,指在学业水平考试前的招生方式。二是统招生,指在学业水平考试后通过填报志愿方式进行统一录取的方式。三是自主招生,指在学业水平考试后通过学生与中职学校双向选择,由招生学校自主录取的方式。
(一)招生录取顺序。先以零批次组织绍兴一中全市重点特色学科招生和全省2018年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即“3+4”)录取(文件另发),然后组织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再组织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录取,最后组织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统招生录取。统招生录取结束后,若中职学校有剩余名额,再组织中职学校自主双向选择招生。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先组织阳明中学、稽山中学、越州中学、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再组织越州中学、高级中学科创特色班招生录取。
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余下录取。
(二)关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市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办法文件已另发。绍兴一中、阳明中学、稽山中学的名额分配招生和越州中学、高级中学科创特色班自主招生同步组织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报考1所学校。
统招段次 | 学 校 | 市区打通招生计划数 | 区内统招计划和定向分配到越城区的柯桥区、上虞区招生计划数 |
第二阶段统招 | 绍兴市职教中心 | 960 | 打通招生后的余额 |
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 | 850 | 打通招生后的余额 | |
绍兴市交通职业学校 | 120 | 打通招生后的余额 | |
绍兴市越秀外国语学校 | 191 | 打通招生后的余额 | |
柯桥区职教中心 | 839 | 210 | |
柯桥区财经学校 | 420 | 30 | |
上虞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950 | 150 | |
上虞区职教中心 | 965 | 180 |
第二阶段区内统招录取(含市区中职学校分区定向招生):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3 ,以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排序的录取规则,按各校计划1:1投档录取,直至取足学校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