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子为相》原文:田子为相,三年归休,得金百镒奉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对曰:“受俸禄也。”母曰:“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孝子之事亲也,尽力至诚,不义之物,不入于馆。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子其去之。”田子愧惭,走出,造朝还金,退请就狱。王贤其母,说其义,即舍田子罪,令复为相,以金赐其母。《诗》曰:“宜尔子孙承承兮。”言贤母使子贤也。
田子为相翻译:田子担当宰相,三年后休假回家,得到很多金子献给他的母亲。母亲问他说:“你怎么得到这些金子的?”他回答说:“这是我当官的俸禄。”母亲说:“当宰相三年,难道不吃饭?像这个样子当官,不是我所希望的。孝顺的儿子侍奉父母应该努力做到十分诚实。不应该得到的东西,不要拿进家门。
作为国家的臣子不忠诚,也就是当儿子的不孝顺。你把这东西拿走。”田子很惭愧地跑了出去,到朝堂上退还金子,然后请求君王让自己接受处分。君王认为他母亲很贤慧,因田子母亲的深明大义而高兴,于是就赦免了田子的罪,叫他重新当上宰相,把金子赏给了他的母亲。《诗经》说:“教育你的子孙时要谨慎小心啊。”说的是贤惠的母亲使子孙贤德。
《田子为相》说明的道理:说明做人要坚持原则,诚实守信,不义之财不可取。为人臣子,当尽忠报国。不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出自汉·韩婴《韩诗外传》卷九·第二章。
文章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田子为相三年回家,带回来一百镒黄金给母亲,受到追问。第二层,母亲认为做官也要吃饭,受钱就是不义、不忠、不孝。要赶儿子走。第三层,田子愧惭跑出,把钱还给朝廷,退请就狱,田子复为相,其母受到奖赏。
《田子为相》是一则典型的儒家教育经典之作。作者通过教诲阐述了为官不贪、忠于国家才能真正尽孝的儒家思想,故事塑造了一位深明大义的母亲形象。为人臣子,当尽忠报国。做人要坚持原则,诚实守信,不义之财不可取。不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