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权削弱:辛丑条约导致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大幅减弱。外国军队的常驻、外国干涉内政以及外国商人的特权权益,都使中国成为列强的半殖民地。
经济影响: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和通商特权,对中国的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赔款导致中国的财政困境,而通商特权增加了外国对中国市场的控制,削弱了中国本土产业。
社会动荡:对外国干涉的不满,引发了中国各地的抵抗和反抗。
政治变革:辛丑条约加速了中国的政治变革。清朝政府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逐渐削弱,最终在辛亥革命中被推翻,建立了中华民国。
这标志着中国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制度,迈向了现代国家体制。
1、中国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9.8亿两。
2、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3、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
4、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记不叙用”。
5、总理衙门必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首。
(1)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在此后的39年里,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2)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3)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4)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确立了清政府为帝国主义列强的忠实走狗的地位,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资本,帝国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辛丑条约是八国联军侵华的战争中签订的。在1901年9月7日,清政府代表李鸿章和奕劻分别与英、美、法、德、意、俄、日、奥、西、比、荷十一个国家的外交代表签订了合约。因为这一年是农历辛丑年,所以被称为《辛丑条约》。
在甲午战争失败后,西方国家纷纷在中国获得“租借”海港和开矿等权利。因此,中国人民反侵略的情绪日益高涨,爆发了义和团运动,并提出“扶清灭洋”的口号。此时,西方列国一边向清政府施压,一边准备派兵出击。在1900年5月末,英、法、美、俄、德、意、日、奥八国一起联合组织军队,在天津集结。
后来,西方国家以清政府围剿不利为由,直接攻占大沽炮台向北京进军。在6月21日,清政府一面利用义和团攻打使馆区,一面向西方各国求和。最终清军战败。到8月中旬时,八国联军已进入北京。慈禧太后慌乱逃跑,在途中命亲王奕劻和李鸿章去与西方列国谈判。最终,以清政府签署合约结束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