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学费 | 住宿费 |
机电技术应用 | 免 | 300元 |
精细化工 | 免 | 300元 |
工艺美术 | 免 | 300元 |
电子技术应用 | 免 | 300元 |
计算机应用 | 免 | 300元 |
化学工艺 | 免 | 300元 |
数控技术应用 | 免 | 300元 |
电子商务 | 免 | 300元 |
会计电算化 | 免 | 300元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免 | 300元 |
市场营销 | 免 | 300元 |
工程造价 | 免 | 300元 |
文秘 | 免 | 300元 |
一、订单式办学的学生就业。经学校培养,考核合格的学生,按订单式培养合同规定,到相应的用人单位,由单位安排工作。
二、其他学生的就业
1、入学时,与四川省盐业学校签订就业安置协议。到毕业时,只要是成绩合格,且身体健康的学生,由学校提供三次以上的就业机会,对学生进行安置。
2、实行“优生优推”、特困生优先安置的原则。
3、毕业生按“双向选择”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挑选,也可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4、学校同省内外大型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逐步形成良好的稳定的就业协作,并对学生就业情况进行跟踪。
5、就业信息及时公布公开,让学生公平参与竞争。
6、就业部门向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及就业情况咨询。
四川省盐业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奖学金政策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盐业学校实际,制定校内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