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学生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及格以上,考查科目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基本条件。
(1)指标生录取
凡在一般计划批第一个志愿栏中填报了考生所属县市区的指标生招生学校而未填报指标生批志愿者,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为其补填上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录取的学生中考成绩必须排在该初中学校所有参考学生中考成绩的前15%的范围内,且不得低于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一般计划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各校指标生计划、指标生志愿等情况,在师范定向批次后进行录取。该批次未完成的计划自动转为相应学校的一般计划,进入一般计划批的录取。
(2)师范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批的录取。按照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的有关政策进行。
(3)一般计划批的录取。一般计划批志愿栏设五个平行志愿;在全市各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市中招办根据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和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4)职业类学生的录取。各县市区要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职业类学校逐步实行网上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统一注册入学。
要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原则上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评估认定具有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自主招录资格的高中学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先将招生方案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批,报市中招办审核方可实施。并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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